七台河市招商办主任孙增太推介七台河招商引资政策
为加快我市转型发展,结合我市绝对和相对优势急需引进煤炭精深加工、石墨烯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
一、土地扶持政策
1、新征用地的,采取土地“零地价”方式,先征后返,奖励扶持企业发展。
2、利用原企业土地新上项目的,可参照新征用地政策执行。
二、税收奖励政策
1、采取“三免两减半”的方式。前三年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扶持企业发展,后三年按50%予以扶持。
2、盘活资产项目,可参照新引进的产业项目政策执行。
三、贷款奖补政策
为了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紧缺问题,按照企业贷款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50%、60%、70%给予一次性贴息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总部扶持政策
1、对地方财政贡献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按50%、60%、70%给予一次性兑现奖励扶持资金。
2、对地方财政年贡献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10名高级专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
五、招商奖励政策
对引进域外投资纳税地方留成100万元以上的引资人连续奖励三年,第一年,按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0%给予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在上一年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六、收费减免政策
项目审批期间,所涉及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100%免收;对新上工业产业项目的环评、安评等14项中介收费全部由政府买单,实现企业“零负担”。
七、基金扶持政策
为全力支持新材料企业发展,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为了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市政府设立了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了支持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市政府又设立了科研担保基金。
八、子女入学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投资人子女(孙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择在我市任何一所学校入读。
九、入企保护政策
坚持“企业宁静日”制度。除安全、环保、质量监管外,未经环境办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入企检查。
十、服务企业政策
1、打造“零障碍”政务服务“直通车”绿色通道。
2、发挥“微市长”“微区长”“微局长”“微警长”24小时服务平台作用,第一时间解决企业诉求。
3、建立市长与企业家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协调机制,实行单月早餐会、双月恳谈会、季度问诊会、年度联谊会制度。
对投资强度大、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对七台河转型发展拉动作用十分明显的重大产业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另行研究优惠政策。
希望通过我们的推介,你们能够了解七台河、认知七台河、爱上七台河、投资七台河。七台河市委、市政府欢迎你们!七台河92万人民期待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