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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观点 | “引进来”“走出去”助推更高层次对外开放

时间:2019-11-13 15:31:39

文 | 全球化智库(CCG)主任王辉耀


  11月5日,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正式开幕,进博会已成为中国深化市场开放的集中体现。在开放精神的引领下,“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大潮将继续推动中国走向更高层次的开放。

  在进博会开幕前夕,由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2019中国“引进来”与“走出去”论坛暨第六届中国企业全球化论坛上,众多领导、企业家、跨国公司高管、多国驻华大使以及专家学者等300多名中外代表,对中国开放的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本届论坛上,各界代表对《外商投资法》展现了极大的关注。本月初公布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意见征求稿)》为构建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提振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在开放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法》的细化更消除了外商在华投资的后顾之忧。正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南研究院院长、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崔凡在论坛上所说,《实施条例》对外资的国民待遇进一步细化,包括政府财政支出、税费优惠、用地、评职称、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政策,贯彻竞争中性政策。《外商投资法》从法律上形成了对外商投资的坚实保护,是中国履行开放承诺的实质成果。

  从行业层面来看,汽车行业和金融行业是我国深化开放的先锋行业。从传统的汽车制造生产到汽车智能产业化升级,汽车工业一直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因此汽车行业的开放也显得更加意义深远。在中国放宽企业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后,特斯拉在上海独资建立“超级工厂”,成为首家在华独资建厂的外资企业,目前工厂已经建成,预计2020年投产。韩国汽车制造商现代汽车近期称或将全资控股四川现代。此外,大众汽车正在研究收购其中国电动汽车合资伙伴大量股份的可能性,而宝马已同意收购其在华主要合资企业的控股权。

  除大幅开放汽车行业外,我国金融行业的开放也再次“升级”。上个月,中国证监会推出细化措施,明确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这些举措将此前国务院金融委推出的11项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措施更加具体化,提高了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体现了更高水平开放的要求。

  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思想指导下,中国的营商环境改善显著。世界银行在近期发表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将中国的营商环境排名由46位提升至31位。2019年上半年中国吸引外资730亿美元,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

  更高层次的开放不仅意味着中国正在加大开放国内市场,欢迎来自世界各国的企业分享中国的市场“红利”;同时也更体现在中国积极地参与国际多双边合作,为维护国际自由贸易秩序,抵抗逆全球化潮流做出应有的贡献。

  日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除印度外的15个成员国已经整体上结束全部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有望明年签署协议。RCEP达成后,中国与域内国家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往来将进一步提升。RCEP的巨大进展是对区域多边合作的一次重要推进,也是对全球化的积极发展。

  对中国而言,RCEP为中国继续深化多双边合作奠定了基础。正如习主席在进博会开幕式所说,未来中国将积极同更多国家协商协定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可加快中欧投资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等已经开启的自贸协定谈判,同时考虑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已经生效的高标准自贸协定,扩大中国的“朋友圈”,用自身行动践行维护多边主义的承诺。

  此外,中国对全球多边主义的发展还体现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已同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197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对世界经济的推动作用也逐渐显现。未来,中国可推动“一带一路”继续向多边化和机制化发展,充分体现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内涵与外延。

  中国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既是应对全球化新时期各种挑战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内部经济向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内生需求。通过开放市场“引进来”全世界的优秀资源与企业,并通过参与国际多双边合作推动中国的优秀资源与企业“走出去”。在更多开放政策和多双边合作平台的加持下,“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浪潮将再次席卷神州,并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开放朝着更高层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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